永丰县人民法院佐龙法庭审判大楼装修及园林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已经永丰县发改招标核字【2017】134号核准,招标公告已由永丰县招标办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永丰县人民法院
二、工程名称:永丰县人民法院佐龙法庭审判大楼装修及园林景观工程项目
三、工程地点:永丰县恩江镇环城西路
四、工程概况:投资约222万元。
五、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景观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六、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自筹,资金已到位
七、对投标企业和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凡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可于2017年10月19日后自行在吉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btb.ja.jx.cn) 和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fzbtb.gov.cn)发布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具体事项详见后续挂网的招标文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10:00时
2、开标时间: 2017年 11月8日上午10:00时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一、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付主任 电话:1807046186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796-833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