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荷花乡高陇村等3个乡(镇)8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 井冈山市荷花乡高陇村等3个乡(镇)8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吉市国土资字[2017]113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井冈山市荷花乡、东上乡、厦坪镇。
(2)招标规模:批复金额1003.98万元;本次施工招标约850.32万元(一标段286.31万元,二标段336.77万元,三标段227.24万元)。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预计2018年1月10日开工,2018年7月10日完工。
(4)标段划分:划分3个标段。
(5)招标内容:土地平整、水源工程、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的规定,外省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5)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部,项目部需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各一人,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相应证书所载明的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投标人须提供井冈山市检察院出具的近 10 年整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如企业成立时间不够 10年,则出具企业成立之日起始的查询;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查询近10年整);
(7)外埠进赣施工企业具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备案手续。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单位于2017年12月4日将本工程招标公告在网上公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30
开标会地点: 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本工程招标公告在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等媒体发布。
七、有关本项目投标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
办公地址: 井冈山市新城区
联系人及电话:袁先生 0796-68800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中廷?森林公馆7栋2单元1003室
联系人及电话:曾莉0797-5559377、13970148858